慈善组织认定
实施主体 |
临清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承办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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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实施部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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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公开范围 |
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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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时限 |
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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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期限 |
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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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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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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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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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可以在线申报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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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到场最少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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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点、时间 |
受理地点: 山东省聊城市临清市青年办事处济津街999号临清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法人服务区5-13号综合受理窗口 受理时间: 每年5月1日至9月30日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实施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十条 设立慈善组织,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决定。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准予登记并向社会公告;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说明理由。 本法公布前已经设立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非营利性组织,可以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决定。符合慈善组织条件的,予以认定并向社会公告;不符合慈善组织条件的,不予认定并书面说明理由。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登记或者认定期限的,报经国务院民政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六十日。
2、
《慈善组织认定办法》申请认定慈善组织的基金会,应当向民政部门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书;(二)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以及不存在第五条所列情形的书面承诺;(三)按照本办法第六条规定召开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的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除前款规定的材料外, 还应当向民政部门提交下列材料:(一)关于申请理由、慈善宗旨、开展慈善活动等情况的说明;(二)注册会计师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专项审计。有业务主管单位的,还应当提交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的证明材料。
3、
《慈善组织认定办法》第二条 《慈善法》公布前已经设立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非营利性组织,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对其登记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进行慈善组织认定。
4、
《慈善组织认定办法》第二条 《慈善法》公布前已经设立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非营利性组织,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对其登记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进行慈善组织认定。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十条 设立慈善组织,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决定。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准予登记并向社会公告;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说明理由。 本法公布前已经设立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非营利性组织,可以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决定。符合慈善组织条件的,予以认定并向社会公告;不符合慈善组织条件的,不予认定并书面说明理由。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登记或者认定期限的,报经国务院民政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六十日。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无
受理条件
1、《慈善法》公布前已经设立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非营利性组织,可以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 (一)申请时具备相应的社会组织法人登记条件; (二)以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业务范围符合《慈善法》第三条的规定; (三)申请时的上一年度慈善活动的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符合国务院民政部门关于慈善组织的规定; (四)不以营利为目的,收益和营运结余全部用于章程规定的慈善目的;财产及其孳息没有在发起人、捐赠人或者本组织成员中分配;章程中有关于剩余财产转给目的相同或者相近的其他慈善组织的规定; (五)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合理的薪酬制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认定为慈善组织: (一)有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的不得担任慈善组织负责人的情形的; (二)申请时二年内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申请时被民政部门列入异常活动名录的; (四)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行为的。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材料介质 |
材料必要性 |
备注 |
获取渠道 |
获取方法 |
示例样表 |
空白表格 |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
原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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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材料为民政部门颁发的证书正副本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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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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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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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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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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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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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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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
原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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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材料为民政部门颁发的证书正副本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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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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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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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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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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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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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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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
原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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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材料为民政部门颁发的证书正副本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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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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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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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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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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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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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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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组织(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认定申请表 |
原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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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表可从山东政务服务网“慈善组织认定”项目材料目录中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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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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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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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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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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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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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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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组织认定符合有关规定的承诺书 |
原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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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可自行承诺拟定,也可从山东政务服务网“慈善组织认定”项目材料目录中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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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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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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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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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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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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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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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纪要 |
原件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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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的组织自行召开会议,形成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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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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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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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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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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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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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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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理由、慈善宗旨、开展慈善活动等情况的说明 |
原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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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行准备,可以从山东政务服务网“慈善组织认定”项目材料目录中下载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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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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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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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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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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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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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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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
原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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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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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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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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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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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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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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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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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组织(基金会)认定申请表 |
原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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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表可从山东政务服务网“慈善组织认定”项目材料目录中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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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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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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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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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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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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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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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