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临清市


    	1.《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适用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分公司需要审批部门审批的情况。
	4.隶属公司章程。
	5.隶属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6.住所(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
	7.前置审批文件。
	指有关前置许可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适用于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的分公司。
	8.其他有关文件。
	9.隶属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印章)。